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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程序
  发布时间:2014-05-06 15:35:52 打印 字号: | |
  到立案庭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到指定银行预纳诉讼费用;签收案件受理通知、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

委托代理人,收集有关证据,提出回避申请

按传票时间到达指定审判庭参加庭审。

按传票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调解、判决和裁定文书。

如不服裁判结果,在法定时间内在立案庭提交上诉状或直接上诉于南充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