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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措施
  发布时间:2014-05-06 15:51:03 打印 字号: | |
  一、责令被执行人报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二、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

  三、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

  四、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

  五、搜查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

  六、限制被执行人出境;

  七、通过媒体公布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信息;

  八、通过征信系统记录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信息;

  九、罚款、拘留;

  十、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追究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人的刑事责任;

  十一、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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