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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法院:完成首次庭审“微直播”
  发布时间:2014-06-20 09:55:00 打印 字号: | |
  6月17日上午,蓬安县人民法院第2审判庭公开审理了邹某某交通肇事一案,并首次通过新浪和腾讯官方微博对该案进行了“微直播”。

  为确保首次庭审“微直播”成功,蓬安法院在一周前就进行了周密的准备,从案件选择、设备调试到微博直播前各项技术保障等方面逐一落实,并提前5天在新浪官方微博“蓬安法院”(http://weibo.com/u/5085098439)、腾讯官方微博“相如天平”(http://t.qq.com/pafy1111?preview)以及“麻辣社区”南充论坛、蓬安论坛上发布庭审公告。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上午9点01分,“微直播”第一条微博同步发出。“法庭调查开始,请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9时08分,第6条微博发出。“2013年11月13日18时许,被告人邹某某借用唐某某的小型轿车代步。被告人邹某某在该县某小区内倒车的过程中不慎将行人何某撞伤,造成何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邹某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不按规定倒车,是形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唐某某将车辆交由准驾不符的人驾驶,是形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负次要责任。”

  ......

   9时50分:“被告人邹某最后陈述,请求宽大处理”。

“本案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现在休庭”,9点51分,随着最后一条微博的发布,“微直播”正式结束。

  庭审‘微直播’是新生事物,把庭审推向前台曝光在众多网民和粉友的面前,对庭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蓬安县法院将以此次“微直播”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礼仪、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