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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法院:涉金融专项执行取得阶段性成绩
作者:胡文军  发布时间:2014-07-15 15:52:31 打印 字号: | |

         蓬安法院从6月中旬启动涉金融专项执行以来,共受理金融类执行案件16件,申请标的93.6万元,已执结7件,执结标的30.08万元,为整治金融秩序,营造优质金融环境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

        一是统一思想,深刻领会维护金融安全的重要意义。此次涉金融专项执行的执行标的都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蓬安县支行近年来合法发放、多次催收未果的贷款纠纷,严重影响了该行正常的金融秩序。蓬安法院党组、执行局高度重视,多次研究开会动员,要求干警充分认识到金融机构的稳定运行和健康发展,事关金融秩序和社会政治的稳定,全面保障和推进金融行业的稳定发展是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责无旁贷的职责和义务,要求全体执行干警要发扬敢打硬仗、连续作战的良好作风,在集中执行涉金融案件活动中出实招、动真格,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周密部署,详细制定推进专项执行的实施办法。一是强化组织,成立专案执行小组,落实“定领导、定人员、定方案、定时限、包结案”的“四定一包”模式,将责任分解到人。二是排查摸底,对所有目标案件进行拉网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帐,详细列明各项内容,深入梳理未结案件的原因,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案件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明确案件执行方案,明确案件执行期限。

        三是加强监管,对案件执行过程进行阶段检查和动态跟踪管理,对当事人反映案件有财产可供执行,而迟迟不予执行或者执行不到位的,严格追责,杜绝久拖不执。三是穷尽举措,努力破解制约执行效果的现实困境。一是加强联动,注重外部协调,保持与金融、房管、国土、工商等职能部门的热线联系,及时掌握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等相关信息。二是加强保障,注重内部合作,院领导主动协助解决执行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在车辆、物资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积极整合办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执行效率。三是执行措施到位,合理运用“查、控、限、曝、拘”等执行措施和手段,将执行和解贯穿于案件执行全过程,既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也妥善关照、处理好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确保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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