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感谢政府,谢谢法院领导的关心。”在感谢声中,当事人刘某某和王某某踏上了回云南老家的路。就在几天之前,二人还是到县政府闹访、“油盐不进”的顽固对象。
家住云南农村的刘某某和王某某是蓬安法院刑庭审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两人的女儿因感情纠纷被害身亡,这对本来就生活困难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鉴于被告人家庭同样困难,法院受理案件后,为了不让判决书成为“一纸空文”,尽量减少受害人和被告人的矛盾,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承办法官李凯看到原告人家庭如此困难,连吃饭、住宿都成问题,更是拿出了私人的300元钱帮助二人,加班加点调查被告方的财产线索和家庭情况并利用休息时间继续与当事人积极沟通、解释,疏导情绪,最终说服另一被告方拿出了2000元钱的赔偿金。院方也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照相关程序,对刘某某和王某某进行了司法救助,将1000元救助款项及时送到了二人手中。
最后,二人终于被法院工作人员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和为民服务的精神所感动,表示今后一定相信法律,通过法律途径、采取正当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并在法院的帮助下顺利踏上了返乡的路。
蓬安法院一直以来始终秉承 “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的目标,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