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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法院:“国际禁毒日”公开宣判涉毒案件
作者:政治处  发布时间:2015-06-26 16:27:27 打印 字号: | |
  为有效打击毒品犯罪,加强公众毒品预防意识,营造社会禁毒氛围,蓬安县人民法院于“6.26”国际禁毒日当天对一起涉毒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并邀请蓬安市民现场观摩。

  2014年以来,被告人付某先后6次在其家中向吸毒人员孙某某、赵某某等人贩卖50至100元不等的毒品海洛因,并多次容留吸毒人员刘某某等人吸食毒品。2015年3月12日,蓬安县公安局民警在付某家中将其抓获,当场从付某身上搜出海洛因成分块状物质21.7克。最终被告人付某因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今年以来,蓬安法院在做好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禁毒合力,深入开展打击毒品犯罪专项活动,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1件12人,净化了社会环境、保护了群众身心健康、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来源: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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