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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兄妹结婚31年离婚 法院判决婚姻关系无效
作者:政治处  发布时间:2015-11-02 17:00:1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四川蓬安县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发现夫妻两人竟是表兄妹关系,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依照法律规定,法院宣告其婚姻无效。

  据了解,原被告于1984年10月在蓬安县某乡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女儿。因原告生下的两个孩子都是女孩,被告重男轻女思想重,经常打骂原告,不尽丈夫责任,两人于2001年分居生活至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此,原告向该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双方的母亲系亲姊妹,原、被告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因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判决原、被告的婚姻关系自始无效。
来源: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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