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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岁老太状告四子女 要求支付赡养费
作者:政治处  发布时间:2016-01-13 09:34:39 打印 字号: | |
  近日,蓬安法院审结了一起赡养纠纷案,90岁高龄的何老太一纸诉状,将四个儿女起诉了,要求他们支付赡养费。  

  据了解,原告何老太现已90岁高龄,丈夫已经去世,三女一子均已成家立户。何老太在丈夫去世后,一直在儿子处生活,但母子之间经常产生矛盾,2015年9月便搬去二女杨清芳家住。何老太现已90岁高龄,丧失了劳动能力,每月仅靠低保和农村养老保险生活,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四子女支付赡养费,并缴付农村医疗保险费。

  最终经过调解,何老太跟随二女杨清芳生活至终老,其他三个儿女每月各支付原告赡养费用150元,医疗、护理及死后丧葬等费用由四被告平均承担。

  何老太每个月靠低保和农村养老保险生活,但是几个儿女收入也不多,长女杨清桂随儿女在安徽生活,二女杨清芳、三女杨清莲无业,儿子杨清福为下岗职工,四人年龄都在五、六十岁,同样需要后辈赡养。

  官司虽然暂时了结了,但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日趋严重,农村像这样“老养老”纠纷却日益增多,我国也在逐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制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为人民法院,蓬安法院将会采取措施妥善审理涉老案件,为老年维权开辟绿色通道,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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