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蓬安法院,感谢执行法官多方奔走,才帮我们拿到了执行款!”前来领取执行款的11名申请执行人拿着锦旗和感谢信激动地说到。
近日,蓬安县人民法院在一楼会议室召开执行标的款集中发放大会,为11名申请执行人现场发放执行款共计233920.3元。为使申请人方便、快捷地领取执行款,执行局与财务部门协调,将每位申请人应领的款项办理成现金支票,申请人签字领取支票后即可自行到银行取款。
据悉,李某某等16位申请人因商品房卖合同纠纷,分别将承建人向某某等人、承建商金城建筑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蓬安法院对向某某、金城公司立案执行,但是一直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今年7月,蓬安县法院提出“一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后,加大清理执行积案力度,对这十六个案件恢复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营山寻找被执行人,查找财产线索,终于查找到向某某等人、金城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立即向他们讲明拒绝履行执行义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终于成功取得执行款,将其集中发放给11名申请执行人。令5名申请执行人将在取得联系后陆续发放。
蓬安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召开执行标的款集中发放大会,旨在弘扬法治,维护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接下来,蓬安县法院还有一系列执行专项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大清理执行积案、难案力度,切实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着力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