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上午,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龚晓虎一行莅临蓬安县法院,调研督导“一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
龚局长首先听取了蓬安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汇报,对蓬安法院今年开展“一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针对蓬安法院执行工作现状提出了相关要求。
龚局长指出,现今经济下行,执行案件数量不仅多,执行难度也很大,蓬安法院要抓紧时间完成“一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重要任务。要正确区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结率要达到95%以上,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办案合规率必须达到100%。
对蓬安法院如何实现“一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龚局长明确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蓬安法院作为一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基层法院,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全体执行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二是要拓展思维,增添新措施。要充分运用执行联席会议,发挥好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在惩戒失信、打击拒执方面,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向相关单位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打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让失信人员寸步难行。三是要严格操作,实现总目标。“一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实现与否,要经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这就要求执行案件必须严格要求办理,不能有丝毫马虎,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目标任务。
同时龚局长还对财产型案件的执行和案款清理后续工作进行了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