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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法院:为患病被告人支付医疗费
作者:政治处  发布时间:2017-01-23 14:52:14 打印 字号: | |
  近日,被告人雷某在庭审中突发癫痫病,蓬安县法院干警拨打120后,随同救护车将其送到医院,并为其支付了1800余元医疗费用。

  据了解,雷某有癫痫病史,2016年7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准逮捕,关押于蓬安县看守所,在看守所里一直在服用抗癫痫药物,但效果不佳。2017年1月17日下午,蓬安县法院开庭审理雷某故意伤害罪一案,当庭审进行到辩论阶段时,雷某癫痫病突然发作,倒在地上不停抽搐。值庭法警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采取相关应急措施保护好雷某。待救护人员赶到后,值班法警又跟随救护车赶到医院,全程陪同雷某进行检查、治疗,并先行垫付了所有医疗费用。晚上十时许,雷某治疗完毕后,该院值班法警又将其送回看守所,并向所里说明相关情况。

  1月18日,蓬安法院了解到雷某家境确实困难,于是决定帮他支付这笔医疗费用,雷某及家属对该院人性化执法、关怀困难当事人的行为表示十分感谢。
来源:县法院
责任编辑:政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