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利用支付宝信息就能把我们的血汗钱要回来,辛苦你们了,执行法官真是好样的!”日前,来自大英县的农民工代表潘某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追讨了三年多的劳动报酬时,激动地说道。
据了解,2014年3月,被执行人谭某分包了由中铁四局承包的河北省遵化市某隧道工程的部分施工项目,后雇佣申请执行人潘某等7人在其工地上务工。工程结束后,被执行人谭某向潘某等7人出具了共计人民币39554.50元的欠条,并承诺于2014年5月底之前付清。但欠条到期后,谭某却不见踪迹。
在苦寻谭某无果的情况下,潘某等7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于2016年5月起诉至蓬安县人民法院,要求谭某支付劳动报酬并承担违约责任。该院经审查,认为潘某等人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故依法缺席判决支持了潘某等7人的诉讼请求。然而,拿到判决书的潘某等人并没有高兴起来,因找不到谭某本人,判决书对他们来说就是一纸空文,无奈之下,潘某等7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地址,尝试向谭某寄送了执行通知书、传票及限期申报财产令,最终因谭某外出而无法送达。经执行调查,被执行人谭某银行账户无存款,名下亦无车辆及房产,案件的执行似乎陷入了僵局。
执行干警并没有轻言放弃,面对焦急的申请执行人,执行干警一方面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另一方面想方设法查找被执行人的线索。考虑到被执行人谭某是80后且外出这一特点,执行干警根据其身份信息尝试有针对性地对其网络账户进行了查询。果然,在支付宝财务管理账户上查询到了被执行人谭某的联系方式,通过该联系方式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谭某,经过执行干警对其做大量的思想工作,释明法律责任和道理,耐心讲解,最终被执行人谭某答应给付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了上述案件的执行费。
该案的成功执结,不仅体现了我院执行干警过硬的办案能力,也彰显了人民法官为人民服务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