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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用毒针偷狗获刑
作者:唐丹  发布时间:2017-06-01 17:19:33 打印 字号: | |
  两男子在蓬安、高坪周边乡镇多次采用弓弩发射毒针的方式盗窃活狗。日前,蓬安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6年10月至11月间,被告人许某、黄某流窜在蓬安、高坪多个乡镇,采用弓弩发射毒针的方式将郑某、袁某等村民家养的土狗毒死,并卖到狗肉收购点以获取金钱报酬。两月间,两人先后作案12起,盗窃土狗15只。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两被告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审理中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两人已全部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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