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庭审实质化改革启动以来,蓬安法院主动转变办案方式,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强化庭审功能作用,司法公信显著提升。
一是推进繁简分流制度,着力提高审判效率。坚持“轻案快审、难案精审”,结合刑事案件特点,将被告人认罪与否、所涉罪名刑罚幅度等作为分流标准,用活简易程序快速审理轻刑案件,集中力量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合理配置审判及辅助人员,制订轻刑快审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确保庭审围绕事实和焦点有序开展。2017 年以来,适用轻刑快审机制审结案件 26 件,平均审理时间 5 天左右,占总结案数39%,与去年同期相比显著提高。
二是完善庭前会议制度,确保庭审取得实效。积极探索庭前会议流程化,规范化,扩大化,细化召开庭前会议的条件、程序、要求等事项,将权利告知、申请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的提出等程序性事项集中到庭前会议解决,努力将庭前会议拓展为“听取意见+作出部分决议”的新模式,提升庭审举证质证控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规范出庭作证等制度,充分保障公平正义。实行法庭审理以调查事实、认定证据为中心,确保自由心证形成于法庭。确保“三类人员”出庭作证案件证言充分质证,探索专门知识人出庭作证,加强人参保护力度,规范证人出庭作证程序。2017 年以来,证人出庭案件 13 件,出庭人数 15 人;鉴定人出庭案件 2 件,出庭人数 3 人。强化当庭认证,对经过质证能够确定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的证据,当庭作出认定,坚持证据裁判规则,对争议不大案件,及时作出判决,2017 年以来,当庭认证率达 75%。当庭宣判案件 31 件。
四是严格公开审判制度,切实打造阳光司法。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不能喝不宜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通过电话、外网、LED 公告屏等载体公告开庭时间、承办法官等信息;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旁听庭审,对公众关注度高、法治宣传意义重大的案件通过微博等方式同步直播;强化科技法庭应用,开展院、庭长示范庭月活动,充分发挥优秀庭审引领示范作用。2017 年以来公开审判率达 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