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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生活困难 蓬安法官送上司法救助金
作者:政治处  发布时间:2017-07-26 15:47:42 打印 字号: | |
  7月19日上午,蓬安县人民法院刘法官带领两名干警来到平头乡印盒村5组,为困难当事人祝启贵送上5000元司法救助金,得到了其家人及当地村民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2015年3月,祝启贵同村村民祝某敏在家砍树时锯子被夹住,看到祝启贵和祝某康,便叫他们帮其把树扶住以便取出锯子,谁料树木回弹倒下时,祝启贵躲闪不及左下肢被砸导致骨折,送到蓬安县人民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20000余元。2015年6月,祝启贵被南充通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同年12月,蓬安县人民法院判决祝某敏赔偿祝启贵各项损失33296.26元。事故发生后,祝某敏一家人外出务工,其家庭经济状况也不好。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祝某敏靠打工还款2000元后再无力还款,其名下也无可供执行财产。2017年4月,祝启贵摔倒脑出血,致右半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在蓬安县德仁医院住院就医,且其妻子是聋哑人,儿子左腿也有骨折,一家三口均有不同程度的伤残,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另外了解到,祝启贵被纳入精准扶贫对象,其家庭也是低保对象,生活来源艰难,无法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也无农村医保。

  经综合考虑后,蓬安县法院决定为申请人祝启贵申请司法救助金,帮助解决眼下困难。在确认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蓬安县法院第一时间将5000元救助金发送到了祝启贵一家手中。
来源:信访调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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