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意外离世后,李梅便与公公王贵强就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起了多次争执,甚至对簿公堂两次,李梅说公公为了抚养费不愿意将两个小孩交给她,公公王贵强则说李梅要改嫁不愿意抚养两个小孩,最终经过法院的悉心调解,两人最终达成了和解,结束了这场长达6年的抚养权争夺拉锯战。
表兄妹被迫结婚
据了解,李梅的母亲和王林的父亲是亲兄妹,李梅与王林作为表兄妹,从小就在一起玩耍,感情比较要好。王林成人后,得了一种皮肤病,造成全身肤色不均匀,王林的父亲王贵强害怕他找不到媳妇,遂与李梅的母亲商量,将她两个女儿中的一个嫁给王林。李梅姐姐明确表示不喜欢王林不愿意嫁给他,李梅的母亲便做主将李梅嫁给了王林。随后李梅跟随王林外出浙江温州打工,王林在一家运输公司当司机负责运送货物。李梅与王林因为从小比较要好,婚后感情也很不错,2003年生下长女小君,2005年生下次子小宏。
公媳争夺抚养权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2011年1月,王林驾车外出运输途中,遭遇车祸因工伤死亡,小宏和小君两姐弟获赔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37.8万元,该款项一直由李梅领取和保管。李梅在王林去世后几年,又改嫁他人,并生育子女,她要求带走小宏和小君随她一起生活,但遭到了孩子祖父王贵强的拒绝,小宏和小君就一直跟随祖父母生活。
2016年5月,王贵强与李梅因小宏和小君的监护权发生纠纷,王贵强起诉要求监护抚养两个孩子,法院判决驳回王贵强的诉请,但要求李梅支付王贵强抚养期间的抚养费,让其从保管的两个孩子供养亲属抚恤金中拿出7万元作为抚养费支付给王贵强。期间,被告李梅再次要求带走小宏和小君,但王贵强不予同意和配合,两个孩子继续跟随祖父母生活至今。
悉心调解终和解
判决生效后,李梅因王贵强不将两个孩子交给自己抚养而心生怨气,所以坚决不同意支付抚养费。王贵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该案原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件的特殊性,便从两个孩子作为切入点,与李梅耐心交谈,以心动情,促使其自动履行判决。承办法官提出让王贵强承诺其在小君和小宏年满十八周岁之前不得再就抚养费问题与李梅发生纠纷,李梅承诺自动履行判决并在两个小孩年满十八周岁后,将支付属于他们的工亡补助金。该方案提出后,双方当事人就此达成了和解协议,李梅自动履行了判决,将抚养费用支付给了王贵强。因小君和小宏明确表示愿意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为了两个小孩的身心健康,再加上李梅已改嫁生子,最终两个小孩还是跟随王贵强生活。(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