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管“人”,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机制制度层面的建设,以机制制度促管理,按照“人定制度、制度管人”的原则,完善审判管理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积极探索制定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及目标考核办法,严格审判业绩考核,树立重实绩,重公论的用人导向,坚持以业绩说话,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体潜能,调动工作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审判工作环境。
二是突出管“物”,强化科技运用。严格落实案件流程节点管理要求,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充分运用信息化服务审判,推进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审判管理等工作的深度融合,实现法院工作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化服务。依托庭审录音录像系统和监控系统,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检查法官、法警在庭审中的规范运作、应变驾驭和言行举止,为审判质效提升插上科技翅膀。
三是突出管“严”,强化审判管理。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以审限为节点,以数据为要素、以排序为鞭策,加强审判和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审判和执行绩效综合评估、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等工作。强化研判意识,每周由审管部门对审判质效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通报,并针对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原因剖析和制定应对措施,确保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四是突出管“细”,创新工作方式。创新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打造集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涉诉信访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调解室、服务窗口,实现诉调对接常态化。加大诉前调解方式,通过调解促成纠纷化解,赢得案件当事人的理解、支持与信任,努力提升调解撤诉率,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