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发挥领导包案优势,推进老案难案化解。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司改要求,年初梳理出纷繁复杂或者反应激烈的执行信访案件84 件,实行由院、局领导带头包案,包案领导亲自深入办案一线,通过实地查看、现场听取当事人诉求,千方百计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有效处理“骨头案”、“钉子案”,实现老案难案化解率近50%。
二是发挥分组执行优势,激发团队办案活力。创新办案模式,分别组建由两名员额法官牵头的七个执行实施小组,对于渉金融、渉民生等类型化案件或涉及同一当事人或同一标的物的对个案件,建立台账、制作清单,由同一办案团队(小组)承办,实行集中执行,推动专业团队办案,集约统筹发力,有效提高财产查控、外出调查、财产处置及案款发放等工作效率。
三是发挥沟通联动优势,加大惩戒老赖力度。发挥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的作用,强化失信联合惩戒,针对故意躲避执行、逃避执行、隐匿财物等被执行人,果断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公安临控等强制措施,倒逼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并与纪委、国土等部门搭建平台、建立机制,构建起上下协调、左右联动、内外结合的多方联动协调机制,有效遏制逃避执行、抗拒执行、干预执行现象。今年以来,共将46 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5 人,向公安移送临控10 人。
四是发挥阳光执行优势,促进执行质效提升。严格落实案件流程及节点管控,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执行、选择性执行、慢执行等问题方面下功夫,依托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出台完善《办理执行案件流程规范》等相关规章制度,量化执行考核指标,明确执行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当事人推送执行案件基本信息、财产调查结果、流程节点信息等,以公开促规范,切实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