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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法院:金溪法庭调结五桩十年建房欠款旧案
作者:胡文军  发布时间:2018-04-28 09:54:4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蓬安县人民法院一楼调解室,被告蒋某珍、杨某文分别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捺印,标志着范某诉蒋某珍等六人拖欠近十年的农村建房欠款纠纷案,在法庭、乡、村三方联动调解下,历经6次进村,20余次协商沟通,历时月余,终于圆满画上了句号。

  据了解,2008年10月,原告范某与鲜店乡铜鼓寨村一组蒋某珍、杨某文、胡某东等六户村民签订了建房合同,双方对修建时间、质量、造价及付款方式等进行了明确约定。范某按约定于次年9月将房屋交付使用,2010年2月,范某与六户村民分别进行了结算,六村民因无力付清房款,分别出具欠条并约定当年年底付清,但该款一直未付。此后,原告多次索要建房款,被告均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拒付,2016年经村委会调解未果。

  2018年1月,范某依法起诉至蓬安县法院,请求判决六户村民立即偿还拖欠近十年的建房款近20万元。开庭时,原告提交了建房合同、结算清单、欠据等证据证明其主张,六村民无正当理由,均未到庭应诉,原告表示愿意承担一定的维修费用。

  因本案案情较为特殊,不仅欠款拖欠近十年,村委会又调处无果,六村民法律知识淡薄,双方情绪对立严重,一旦处理不好极易引发信访事件。案件审理后,金溪法庭向辖区党委作了专题汇报,得到该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确定由分管乡领导、村支书配合法庭一起调处纠纷。

  通过六次进村入户集中召开“坝坝会”统一认识,二十余次单独征求意见各个击破,金溪法庭就村民关心的建房补贴,灾后重建补助款的领取等事宜数次到县国土局、县老促会、天府银行等单位调取相关资料,经过不懈努力,终于让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一致协议。
来源:县法院
责任编辑:张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