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年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意见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决胜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时间紧迫。全省各级法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和有关会议精神,对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和最高人民法院专项巡查四川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反馈意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第十九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要求,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作用,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效的根本标准,以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作为执行体系和执行能力现代化的助推器,进一步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进一步狠抓执行质效提升,进一步深化执行制度机制以及管理模式改革,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一、以深化失信惩戒为关键,切实抓好执行大格局深化应用
1. 深入贯彻落实省“两办”《实施意见》。坚持省、市、县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执行联席会议例会制度,推动召开第十四次省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和各地例会,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依托社会诚信建设和信用信息共享等有效机制,促成各地依法治理、综合治理、信用建设、文明创建等有关单位部门以考核、督查等形式,进一步推进制度要求落地生根,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的社会支持和制度支撑。
2. 深化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推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信用办搭建并启用全省性的失信被执行人集中曝光惩戒平台,实现各省级联合惩戒职能部门自动接收失信名单、实施惩戒、反馈惩戒结果。各级法院要深入研究并依法依规用好用足各项具体司法惩戒措施,依托各地联席会议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等日常限制明确具体判断标准和相关信息共享的渠道方式,为推进执行办案以及跟进实施司法惩戒提供明确依据和信息来源。
3. 全力解决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和运行的突出问题。要按照“人财物信息集中到哪一级,网络查控系统就建到哪一级”的属地对接要求,坚决摒弃“等、靠、要”错误想法和消极做法,集中聚焦目前网络执行查控建设的软肋和痛点,全力推进所有在川银行业金融机构开通网络查询、扣划、冻结功能,分步推进不动产、理财产品、保险、公积金等其他类型财产网络查控工作。
4. 充分用好省委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宣传支持政策。要借助党委宣传部门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大力支持,各地法院要推动建立本地主流媒体免费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刊登执行公告、实施悬赏执行等制度,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舆论导向作用,结合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在第二季度结合“失信大曝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大力度、大声势、大范围的“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周”活动,为基本解决四川执行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5. 切实强化执行工作保障。各级法院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报告通报执行工作进展情况,争取领导和支持,切实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专业化等建设。对普遍存在的执行干警、员额法官配备不足,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不畅,执行设备装备配备不到位等问题,要在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下,通过用足法院编制、内部科学调配、招录辅助人员、执行事务外包等多种形式予以解决,确保在编执行干警配备达到15%的配比要求、执行员额法官配比不低于审判业务部门,有效化解人案矛盾。
二、以开展专项行动为载体,切实抓好执行办案第一要务
6. 准确把握执行办案的严峻形势。各级法院要对执行案件连年持续大幅增长而执行力量相对不足的态势作出充分预判,特别要对本年度全面开展诉讼费用欠缴清收工作可能带来的办案增长以及涉稳涉众、扫黑除恶、刑民交叉、非法集资案件执行等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因应施策。要深入研究并对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质效指标统计考核要求,畅通实施、异议、监督、复议、信访等执行案件受理渠道,积极推进员额执行法官主导下的团队化、流程化、集约化办案新模式,对执行办案工作提早安排,逐月分析掌握态势情况,确保执行案件质效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
7. 深入开展“院长大比武” 执行攻坚竞赛活动。各级法院院长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一责任人,要在执行工作的重视程度、执行业务的熟悉程度,执行工作的保障力度、执行联动的协调力度、各项要求措施的落实力度上下功夫、见成效。为切实检验中基层法院院长执行工作成效,省法院决定紧密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目标、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以及执行案件质效考核指标、执行综合管理考核指标的要求,组织全省法院开展“院长大比武”执行攻坚竞赛活动。各中级法院要以落实前述要求为重要内容,以主要领导深度参与为基本要求,在5月前积极组织辖区基层法院及主要领导开展各种形式执行攻坚竞赛活动,切实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把手”工程的相关要求。省法院将组织各中级法院及主要领导开展竞赛活动,评先奖优、追责问责。
8. 深入开展“司法大拜年”专项行动。第一季度以涉民生案件为重点,集中执行一批、兑现一批、救助一批涉及民工职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三养”弱势群体等民生案件,切实践行司法为民。
9. 深入开展“失信大曝光”专项行动。第二季度以促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为重点,结合不同被执行人身份、职业等特点,拓展曝光渠道,加大曝光频次,有效提高曝光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做到“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一律公开曝光”,扩大声势,强化威慑,确保生效法律文书主动履行率明显提升。
10. 深入开展“执行大攻坚”专项行动。第三季度以推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为重点,举三级法院之力开展集中行动,邀请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见证执行,通过微信、微博、视频直播以及电视、报纸、广播等方式全方位开展宣传,打好集中执行长期未结的涉企业、涉金融债权、涉弱势群体、涉特殊主体等重点类型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攻坚战,确保长期未结执行案件量明显下降。
11.深入开展“打击拒执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第四季度以强化司法惩戒为重点,通过集中限制、罚款、拘留、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公诉、当事人自诉、法院判刑等措施,严厉打击逃避抗拒执行嚣张气焰,树立法律法院权威,充分体现执行工作强制性。
12. 切实抓好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办理。各级法院要把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办理作为重中之重,认真落实省法院关于有、无财产案件“三步判断法”标准,按照“繁简分流、分类办理、集约执行、动态管理”原则,集中力量高效办理有财产案件,特别是财产处置比较容易的案件,继续确保有财产案件执结率不低于90%。
13. 切实提升终本案件的严格把关和规范管理水平。要始终坚持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的实质要件和条件标准,有效解决个别法院为片面追求执结率而不规范终本,或因标准把握不准而不敢不愿终本的问题。要在落实终本案件单独管理、定期财产筛查以及符合条件及时恢复执行等要求的基础上,探索推行终本案件面向社会全面公开的制度机制,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执行。
三、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切实抓好执行工作改革创新
14. 积极运用改革创新思维改进执行工作。除依法办理首次执行、恢复执行、执行监督、执行协调、异议复议审查等执行案件外,执行工作还涉及联席会议、网络查控、失信惩戒、执行指挥、执行质效、事务审批等办文办会办事综合管理工作。各级法院要深入分析研究自身执行工作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变单纯抓执行办案,不注重抓综合管理;简单沿用传统管理方式,不重视应用信息化管理手段等不正确观念和做法,以问题思维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关键,有效推动执行办案质效、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省法院设立执行工作创新奖,年终进行评审通报。
15. 全面推进执行指挥管理模式变革。执行指挥管理平台是执行工作综合管理的主要载体和重要手段。各级法院要全面落实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联网及实体化运行要求,坚决实行执行干警和技术人员专人双值班制度,工作日登录执行指挥管理平台签到制度,确保相关事务及时收转、办理、回复。要切实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和指挥管理平台的数据分析、节点提示等功能,全面把握执行办案整体态势和个案进度管控;要切实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和指挥管理平台的督促指导、协同办案、事项委托、视频会商、远程指挥、网络查控等功能,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加强执行综合管理。在推进执裁分离过程中,要按照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要求,坚决落实上级法院执行局对下级法院所有从事执行工作的人员、含执行异议复议在内的所有执行案件的统一管理指导和指挥调度,坚决杜绝管理死角、堵塞管理漏洞,确保执行工作规范、执行尺度统一。
16. 重视抓好“立案、审判、执行、破产”司法四环节的协同配合。要严格落实上级法院“立、审、执、破”协调配合要求,引入保全保险,进一步加大诉前诉中保全力度,提升财产保全应用率,切实发挥财产保全促进案件审理、执行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判后强制执行释明工作,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提升裁判自动履行率;进一步加大“执行转破产”工作力度,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化解率;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通过专项督查、纳入考核等形式强化措施落地见效。
17. 深入开展智慧执行试点推广。要按照省法院《关于深入推进智慧执行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领会智慧执行对推进执行公开、规范执行办案、强化协助执行等方面带来的变革性意义。各中级法院要学习借鉴绵阳、眉山等地法院经验,在自身做好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承上启下,加大对试点基层法院的推动力度,以高质量试点工作加速推进智慧执行在全省的全面应用。
18. 全面推进综治网格员协助执行。要充分利用基层综治网格员熟悉社情民意、了解人员财产信息的优势,学习眉山、资阳等地先进经验,依托执行大格局,全面运用执行APP,全面推进综治网格员协助查人找物、见证执行、法治宣传、送达法律文书等协助执行工作,有效解决“人难找、财产难寻、文书难送”等问题。
19. 全面推进协作执行机制变革。中级法院负有执行办案和对辖区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指挥协调职能,要通过提级、指定、交叉、协同、挂牌、督办等形式抓好协作执行和统筹协调,原则上不得将本院执行实施案件指定下级法院执行,切实减轻基层法院负担;如有指定下级法院执行情况,应于当月底汇总后报省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备案。要正确认识执行事务异地委托办理是未来协作执行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充分依托执行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和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在及时高效、保质保量办理好外地法院委托事项的基础上,按规定加大委托异地法院执行工作力度。
20. 全面推进财产处置模式变革。各级法院要坚持“以网拍为原则、以传统拍卖为例外”原则,全面全部落实上级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司法解释和规定,特殊情况需要采用传统拍卖的,应逐级报省法院执行局审批。省法院要开展网络司法拍卖专项督查,切实防止虚假诉讼、执行,引发廉政风险。要结合本地实际规范行为创新管理,针对网拍工作以及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具体操作流程,积极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事务外包,确保所有事项全部规范化运行。
21. 全面推进民事执行财产调查措施体系变革。要全面实施法院搜查、单位协查、律师调查、悬赏执行、审计调查等制度,充分发挥各方面协助法院发现、调查执行财产等事务积极作用。要探索加强与保险公司合作,联合开发执行相关险种,达到既发挥保险制度积极作用,又切实减轻申请人经济负担的双重目的。
22. 加大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力度。各级法院要针对执行法律法规不健全、执行尺度不统一、执行实施缺乏操作性等执行业务性文件不能满足执行办案、日常工作需要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起草请示报告、业务性文件建议稿,经中级法院执行局汇总后,于每季度统一报省法院执行局,省法院研究出台全省性的执行规范性文件,逐步解决涉唯一住房、优先权、实际施工人等相关执行难题。
23. 积极适应执行考核变革。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质效统计考核相关要求,因应指标计算统计变化,重点抓好执行质效、综合管理考核指标。要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逐级开展执行单独考核的工作要求,快捷高效传导落实各项管理要求,确保上级法院对下监督管理到位,确保自我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四、以强化教育整治为重点,切实提升执行队伍素质
24.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要按照中央、省委和省法院党组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及其他主题教育活动安排,以全员全程参与、学深弄懂悟透作为基本要求,确保全省法院执行干警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五个过硬”,切实增强执行工作大局观、群众观和责任心、使命感,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决胜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为切实发挥主题教育活动对执行工作的引领作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各级法院要积极参加“全省法院十佳执行干警、十大执行精品案例活动”,省法院将进行评选表彰。
25. 加大“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整治力度。要按照2016年以来针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整治重点,坚持“有反映必核查”,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对个别涉执信访投诉举报居高不下、反复信访、越级信访等问题突出,但是整治工作未见明显成效的地区,省法院将重点督查督办,依法依规追究领导责任和具体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26. 切实加强业务能力建设。要增强执行干警业务能力水平,针对执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本着“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好全省法院执行实务、智慧执行、指挥管理等各种视频和现场培训。要落实好分级教育培训要求,注重对外学习交流,切实提升培训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
27.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树立严管厚爱理念,坚持抓早抓小方针,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各方面,落实到严肃查处的各环节,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在执行系统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