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服务保障上发力,“三个到位”上突破。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将审判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一级对一级负责,积极推动审判管理由“被动反应型”向“主动开发型”转变。二是机构人员到位。审管办挂靠审监庭,独立行使职责,配有专职人员6名,确保优势互补。三是管理制度到位。坚持制度管人理念,先后完善制订了《案件评查实施细则》、《审判管理工作考评办法》等多项制度。
二、在质效控制上发力,“三个节点”上突破。一是事前权利运行控制。科学组建审判团队,细化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清单,要求院、庭长带头办理复杂疑难案件。二是事中流程节点控制。强化院庭长监督职责,细化权力清单,明确监督方式;加强流程管理,实行静默化监控和动态预警。三是事后审判监督控制。建立“五评查一分析”制度,按月开展发改案件、裁判文书等评查,按季开展案件质量综合评析会议。
三、在阳光司法上发力,“三个公开”上突破。一是持续深化裁判文书上网。结合上网文书评查,将上网率、及时性、质量和撤回率作为评估重点,促进法官审慎裁判和释法明理。二是强力推行庭审直播。以“直播为原则,不直播为例外”,坚持数量、质量两手抓,倡导庭审使用普通话,促进庭审规范化。三是全面开展审判流程公开。严格审批不予公开的流程信息,注重流程信息录入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将流程公开要素作为网上办案评查的重点。
四、在特色亮点上发力,“三个活动”上突破。一是开展“审判质效提升”活动。以“一提升、三治理、五专项”为内容,明确全年工作中心和主线,狠抓行动和落实。二是开展“院庭长示范庭公开月”活动。将每年4、5、6月确定为“院庭长示范庭公开月”,充分发挥院庭长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三是开展“审管建言”活动。通过全员参与,发现审判、执行实务及审判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形成指导意见,再以《审管建言》的形式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