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蓬安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考虑到原告夫妇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农村赡养纠纷日益增多,在群众中影响较大,便决定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前往老人居住的徐家镇诸家乡土地垭村开展巡回审判。
据了解,原告唐某与其妻沈某共育有二子二女,均已成家立业。二原告年过八旬,体衰多病无劳动能力,丧失了生活来源,且居住条件恶劣,安全隐患较大。二老认为其余三子女均已尽到赡养义务,二儿子占了其宅基地修建房屋反而不管两老口,于是向乡干部反映问题,赡养纠纷经当地村委会及政府多次调解都未能解决,无奈之下就向蓬安县法院提起诉讼。
鉴于本案已多次调解未果,为深入了解原被告双方亲情不睦的症结所在,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就下乡走访,进行诉前调解等工作。因二原告与其二儿子的矛盾并非不可化解,审理当天,法官重点对原、被告进行耐心调解,帮助双方打开心结,劝解他们要互相体谅,不要因误解伤害家人间的感情。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四被告深刻认识到赡养父母乃天经地义,只是对赡养方式有争议,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两位老人与其四位子女当庭和解,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在场旁听的群众,也为这宗僵持许久的“家务官司”的顺利解决表示欣慰。承办法官还为周边群众就赡养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释法答疑,做好案后普法教育的延伸工作。
近年来,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尤其是农村的赡养矛盾突出,仅2019年,我院法庭审理的此类案件就占了赡养纠纷总数的80%以上,办理案件时不仅要充分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还要尽量维护其家庭和谐,考验着审判人员的生活经验和审判智慧。而巡回法庭的开展不仅方便老年当事人参与诉讼,体现法院工作在定纷止争外的司法关怀,还对提升群众的法治观念,弘扬优良家风,促进家庭和睦有着积极和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