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女儿身患眼疾,父母却不离不弃,四处寻医,两夫妻虽因感情不和导致离婚,却极力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想要给女儿最好的保护。
肖某系凉山州人,在外务工时认识了家住蓬安的张某,两人恋爱结婚,婚后生育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小米。却不想小米从小就患有眼疾,年仅5岁的她就被医生诊断出患有共同性外斜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双眼高度近视,医生建议保护好她的视力至18岁才能进行手术。夫妻二人为治疗小米的眼疾,四处奔走,寻医问药,花去了家中原本就不多的积蓄。
肖某与张某渐渐在生活中产生矛盾,便向蓬安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自愿抚养婚生女。肖某常年在外务工,微薄的工资虽难以承担女儿的医疗费用,但她又担心女儿跟随张某生活后,会经常玩手机、看电视,光线强弱变化较大的环境会加重视力退化,导致终身的残疾。
蓬安县法院锦屏人民法院巡回审理此案时,张某的亲朋好友纷纷前来法庭旁听助阵,要求将抚养权归男方所有,并与肖某及其母亲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甚至扬言不拿到小米的抚养权,就不让肖某母女俩离开,吵嚷中根本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安抚好现场群众的情绪,经过多番调解,耐心听取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并与他们分析各自的利弊,在两个多小时的辨法析理与亲情传递的诠释下,苦口婆心获得了回报,在亲情和法律面前,被告张某表示一定好好抚养女儿,保护好她的视力。
次日,承办法官通过电话沟通协调,张某写下《承诺书》:“保证婚生女不让其看电视、玩手机,不在强光、弱光下生活,好好保护眼睛健康,按医嘱配置保护视力的营养餐”。最终,原告肖某终于同意由张某抚养女儿,本案由此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