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午,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蓬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巡回审判法庭走进蓬安县职业中学,对被告人羊某贩卖毒品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该校600余名师生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了禁毒宣传教育。
庭审过程中,法庭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宣读法庭纪律,核对被告人身份,告知权利义务等,组织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陈述。整个庭审持续一个小时,在场师生认真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切身感受了庭审现场的庄严氛围。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羊某明知是毒品而多次贩卖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经合议庭合议后,法庭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羊某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并对其非法所得人民币8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庭审结束后,蓬安县法院法官向参加旁听的师生发放了禁毒宣传资料,并结合涉毒案例和法律规定,阐述了毒品的危害,以及毒品犯罪的法律后果,进一步增强在校师生的拒毒防毒意识、提高拒毒防毒能力。师生们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深刻认识到了远离毒品的必要性、重要性,对禁毒有了更加直观的感受和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