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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刀出门喝酒 一男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一年
作者:唐丹  发布时间:2019-06-19 15:27:50 打印 字号: | |

蓬安一男子出门与朋友喝酒却随身带着一把80厘米的大刀,吓坏了被搭乘的出租车司机和车上的乘客,近日,该男子就因寻衅滋事罪被蓬安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9年1月的一天晚上,谢某随身携带了一把80厘米长的大刀出门,与朋友唱歌喝酒一直到凌晨,因为喝了酒,朋友不放心他一个人回家,就陪在路边拦出租车。拦到第一辆出租车但车上已有乘客,且行车路线与谢某回家路线方向相反,司机便建议先将车上乘客送达后再返回接谢某与他朋友。谢某听到司机说要等一会才能接他们于是心生不满立刻拿出他的大刀,司机见状被吓了一跳,马上倒车准备离开,谢某不依不饶,持刀跳上了出租车引擎盖,还对司机进行威胁、谩骂,无理要求其下车。幸好谢某朋友对其进行劝阻,出租车司机乘机驾车离开了现场。

过了一会,谢某与他朋友拦到了第二辆出租车,因前排有乘客,两人坐在了后排。在等一个红绿灯的时候,谢某酒劲一上来,认为前排乘客回家时间耽搁了他回家的时间又拿出大刀架在前排乘客的肩膀上,乘客吓得一动不动,司机怕出事,就将大刀拉开一段距离前排乘客瞅准时机,立即拉开车门拔腿就跑师傅,那个人给了车费没得?得到司机否定的答案后,谢某因为车费问题又拿着大刀下车在大街上追赶前排乘客幸好没有追上

谢某的朋友下车后,还是决定与他步行回家,但谢某又拿着他的大刀站在马路中间,路过的一辆面包车司机看见,马上绕路驶离了该路段并拨打电话报警。

当天,谢某被蓬安县公安机关抓获,因饮酒后在公共场所持刀随意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蓬安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来源:刑庭
责任编辑:张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