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保证案件庭审顺利进行,蓬安法院依托“云上法庭”系统,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网上庭审,敲响了云上法庭“第一槌”。
当前正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全国各地加强了交通和人员流动管制,为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蓬安法院多方协调、积极筹措,迅速将“云上法庭”相关设备运送到位,并加班加点反复进行调试确保庭审活动顺利开展,于今日正式上线“云上法庭”系统,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便可远程参与庭审,足不出户解决矛盾纠纷,这也是我院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网络审理的首例案件。
据悉,由于本案被告陈某某无法找到,我院通过公告方式送达了相关诉讼文书,并定于2月11日开庭审理。开庭前,案件承办人唐光明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原告汤某某沟通,指导其熟悉使用“出庭”小程序。
为减少外来人员流动,本案没有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由三名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依法进行缺席审理。本次网络庭审经过了当庭陈述、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记录下整个庭审过程,不到半小时,庭审便顺利结束。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蓬安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以“云上法庭”的开庭模式保障法院审判和疫情防控工作齐头并进,同时在暂时关闭诉讼服务、现场立案期间,通过“两微一端”积极宣传引导当事人在移动微法院、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等平台进行网上立案、缴费、查询等诉讼活动,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努力满足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