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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到账!蓬安法院诉前调解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作者:唐萍  发布时间:2020-03-05 09:03:14 打印 字号: | |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各地企业复工生产在即,蓬安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为企业化解难题,在两日内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涉民营企业纠纷。

  3月2日下午,因企业恢复生产面临巨大资金缺口,广元市旺苍县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两名代理人到蓬安法院,起诉蓬安县某单位要求给付下欠的化肥款68.64万元。

  立案庭工作人员审查后,因该案涉及到企业复工复产,立即上报给分管副院长杨彬杨院长了解到案情后非常重视,决定亲自审理该案,并立即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杨院长电话联系被告单位相关负责人通过多方协调,该单位积极配合,于3月3日下午通过银行转账向原告一次性付清了68.64万元化肥款,及时履行了给付义务。之后,原告申请撤诉,该案圆满解决。

  疫情防控期间,蓬安法院坚持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工作重点,积极主动作为,细化服务企业举措,全力支持企业复工生产,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及时、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张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