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午,蓬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出动30余名执法人员,在部分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的见证下,对兴旺镇葫芦嘴村一违法建设的彩钢棚进行了强制拆除。
拆除过程中,执法人员提前在拆除现场设置安全警戒线,疏散围观群众,在不破坏其他财物的情况下,使用挖掘机将违法建设的彩钢棚拆除。
据了解,2019年6月20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兴旺镇葫芦嘴村一业主非法擅自在107.99平方米集体土地上修建彩钢棚用于养殖的情况进行了立案调查,核实其非法占地行为,并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但该业主未按时履行相关义务。今年,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人员多次动员业主自行拆除,至今待拆除的彩钢棚仅部分动工,便组织进行强制拆除,于当日中午12点前完成拆除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