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中午,蓬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唐碧英牺牲午休时间,前往罗家镇为案件当事人办理存款解冻、划拔事宜,为民司法举动受到当事人一致称赞。
据了解,该案系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2021年3月,原告陈某起诉被告李某给付离婚时约定的共同债权17万元,并在起诉前申请了财产保全。蓬安法院立案庭庭长唐碧英受理此案后,依法作出民事裁定,并查询冻结了被告李某相关财产。后经庭前调解、开庭审理、庭后调解,原、被告仍然互相指责,无法达成和解,法院判决被告李某在判决生效10日内给付原告陈某17万元。判决后,被告李某表示愿意给付债权款,但是因为银行财产被冻结,无法进行支付,便联系了承办法官。
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顺利了结此案,4月25日中午,唐碧英与干警刘仕泽前往罗家镇,召集双方当事人到银行,一边按照程序解冻、划拨被告被冻结款项,被告自动履行义务,一方面耐心劝导,细心解释,化解双方怨结,本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