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蓬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成超林上门执行,通过耐心劝解,成功化解八旬老人赡养纠纷,解决了老人的养老问题并挽回了老人和子女们的亲情。
据了解,年过八旬的沈老伯育有三子一女,均已独立生活,具备赡养能力。2015年1月,沈老伯长子沈某利要求接收他所有财产,并承诺由其承担沈老伯的一切费用。事后,沈老伯长子没有按照承诺赡养老人,沈老伯因身体残疾,住院十几天却无人照管,几个子女相互推诿、不尽赡养义务。
2020年1月,沈老伯将四子女起诉至蓬安法院。该院受理后,主持调解达成赡养协议,由沈老伯的三个儿子每月给付赡养费500元,女儿自愿护理父亲,不给赡养费。法律文书生效后,沈老伯的二儿子沈某利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赡养义务。2021年3月3日,无奈的沈老伯向蓬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该院向被执行人沈某利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但沈某利未向我院报告其财产及收入情况。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询,未发现沈某利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通过电话联系了解到双方之间的矛盾冲突很大,无法打开心结,心平气和地沟通。
“法官,我二儿子不尽赡养义务,今天请你们要求他一次性把生活费给我,否则我就要他搬出这个家!” 4月20日,蓬安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成超林带领执行干警,联合当地党委政府、村委干部一起到沈老伯家中处理该案。开始时,双方都各持己见,互不相让,沈老伯要求沈某利一次性支付9个月赡养费,否则就搬出自己的房屋,沈某利则认为父亲的行为有些太过分,自己平常靠打零工维持生活,经济也很困难,所以不愿尽赡养义务。
成超林耐心细致地给沈老伯和沈某利讲法律、明事理、析亲情,最终双方都各让一步,达成一致意见。因被执行人生活也比较困难,沈老伯同意二儿子沈某利先给付生活费500元,剩余的赡养费再分期给付。沈某利立即在做工老板处借了500元钱交给沈老伯。赡养纠纷当场解决,沈老伯和二儿子也打开了心结,重拾了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