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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法院:农民工维权宣传进工地
作者:张勤  发布时间:2021-06-22 09:39:36 打印 字号: | |

622日,蓬安县人民法院开展的“庭审进万家”活动走进一建筑工地,组织工地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观看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庭审直播。

据了解原告李某某长期从事木工工作,经他人介绍到被告某建筑公司工地做工,被告聂某系该项目木工板组的承包人。20209月,原告在做工过程中摔伤,经医院治疗21天被诊断为:右胫骨下段、右腓骨中下段粉碎性骨折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评为十级伤残。被告为原告垫付了5万余元医药费,原告认为被告还应赔偿各项费用150208元,双方争议较大,协商无果,原告遂诉至院,要求被告赔偿上述费用。

案是典型的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后的索赔维权案件,蓬安法院通过庭审直播向广大群众告知当农民工在工地从事劳务工作受伤后,重点宣传与农民工讨薪、维权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通过此次宣传,使更多的农民工群体懂得了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效地促进了农民工群体依法维权意识的提高。


 
来源:综合办公室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