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蓬安县法院执行干警在高坪区法院审判庭外蹲守2小时,将被执行人陈某某带回蓬安法院,面临拘留措施时,陈某某认错悔改,联系亲友交付了部分执行款。
据了解,2018年3月,原告沈某某与被告陈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到蓬安县法院,该院经审理判决后,陈某某未按判决书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沈某某于2021年5月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蓬安法院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陈某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但陈某某却置若罔闻未报告其财产及收入情况。
“法官,陈某某这个月要在高坪区法院开庭。”近日,执行干警收到申请人沈某某提供的线索,经请示汇报拟将对被执行人陈某某实施拘留措施。经领导批准后,执行干警与高坪区法院取得联系,再次确认被执行人陈某某在高坪法院的另一案开庭的事实。在兄弟法院执行干警的配合下,我院组织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开庭审理的庭室外等候近两个小时后,将出庭后的被执行人陈某某带回蓬安法院。
经执行干警释法明理、耐心沟通,被执行人仍然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当执行法官准备对其依法进行拘留时,被执行人陈某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才认错悔过,请求原谅,并主动联系亲友凑钱,在下班前将部分执行案款交到了申请执行人手中,剩余执行案款也明确了具体给付时间,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
据悉,蓬安县法院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集中开展了“飓风行动”、“子夜抓捕”等攻坚行动,面对“老赖”强化强制措施运用,穷尽一切执行手段,严厉打击拒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