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蓬安县人民法院召开党员大会,选举该院机关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本次大会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75名,因事因病请假9名,实到党员66名,符合规定人数。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宏主持。
选举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雄浑昂扬的《义勇军进行曲》在金色的党徽下响起,回荡在每一位与会党员的耳畔。
张宏同志就上一届总支委的工作向全体党员作了报告,全面总结回顾了近年来我院总支委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绩。会议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讨论通过了《大会筹备工作报告》、《中共蓬安县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第一次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宣读了《关于调整部分县直部门(单位)基层党组织设置的通知》、《关于同意中共蓬安县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选举有关事项的批复》。
与会党员以差额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张乐、熊新尉、吕凤、朱春霞、杨冉、刘皓、龚林7名同志为第一届机关委员会委员。
党组书记、院长陈明国同志代表院党组向当选的第一届机关委员会委员表示祝贺,并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要讲政治,一心向党。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中央、省、市、县、院党组决策保持一致。二是要讲实绩,一心为公。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工作要讲效率、讲创新,主动思考将党的建设与审判执行、司法行政等工作紧密结合,谋求良好效果。三是要讲形象,一身正气。新一届机关委员会7名委员必须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能,既要明确分工也要相互协作,保持进取心态,争当服务楷模。同时,陈明国同志希望全体党员要坚决拥护和支持新一届机关委员会,开展好我院党建工作,维护好法院党组织的形象。
最后,曾经在革命年代激励无数先烈奋勇前行的《国际歌》奏响,为蓬安法院机关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的选举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会后,蓬安法院机关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明确了委员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