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蓬安县人民法院出台了《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网拍辅助规定》),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推动网络司法拍卖健康发展,提升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司法拍卖程序规范、有序进行。
《网拍辅助规定》规定了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12项主要职责,明确了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工作职责范围和禁止由辅助拍卖机构代为承办人实施的事项,细化了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委托原则、委托手续和任务交办、流转、完成工作期限等工作流程,明确了拍卖辅助机构的日常监管、动态监管退出原则和承担责任,规范了拍卖辅助机构工作费用负担原则和收费标准,更好地确保网络拍卖辅助工作高效运行。
《网拍辅助规定》指出,法院每年将对入驻本院的拍卖辅助机构开展一次阶段性考评,考评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由执行局局务会根据执行案件承办法官评价、网络平台评价、执行局综合评价得出考评结果并进行公示,考评内容应具体结合委托工作完成办理质量、办理时效等情况,对年度评价不合格的拍卖辅助机构取消其入驻资格。另外,还明确了九种责令整改、暂停委托的情形。
为了推进《网拍辅助规定》的实施,蓬安县法院对拍卖辅助机构人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解读了相关规定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