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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镇一法官!您的专属法官上线了~
  发布时间:2022-04-21 09:26:07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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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蓬安县法院举行驻乡镇法官任命仪式,正式启动“一乡(镇)一法官”工作。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赵大江、院班子成员、各乡镇政法委员以及被任命的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胡文军宣读了《蓬安县人民法院关于实行“一乡(镇)一法官”制度的通知》和关于任命唐光明等21名同志为驻乡镇法官的决定。


随后,赵大江副书记、院班子成员分别为驻乡镇法官颁发了任命书。


赵大江指出,开展“一乡(镇)一法官”的目的是为蓬安平安建设做好铺垫,通过法官与乡镇的对接将法院工作前移至乡、村一级,能够进一步有效解决乡镇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对下一步工作开展,他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形成共识,县乡两级协同法院共同维护、共同处理;二要密切配合、抓紧抓实,尽快将各级联络群建立起来;三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将此项工作与平安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明国强调:一是站位要高。实行“一乡(镇)一法官”制度是蓬安县法院主动融入基层治理的一种方式,是职能的延伸,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相关决策的部署要求,是打造基层治理蓬安模式的重要内容,是“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具体举措。二是要求要明。明确六项工作职责,明确“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工作方式,明确“一年一次法治课、巡回审判二起案件”的工作标准,明确主要以新生的矛盾纠纷为工作对象。三是运行要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搭建两个调解委员会平台,建好信息收集、调解指导的“两个群”和“两本账”,通过用好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专门经费保障支持和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等举措来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