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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法院到蓬安法院学习交流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23-04-20 17:25:20 打印 字号: | |


4月20日,渠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渊一行到蓬安县人民法院交流学习执行工作。蓬安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魏茏沣,立案庭负责人王洪春陪同参观交流。


张渊一行先后参观了蓬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等场所,了解了各诉讼服务功能分区的运行、执行团队建设、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执行繁简分流等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


座谈会上,蓬安法院首先介绍了“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经验做法与工作成效,随后,与会人员重点围绕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等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互相借鉴对方好的经验和做法。


此次交流学习,增强了两家法院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实现了共同学习,共同促进的目的,对于增进双方学习借鉴、提质增效具有积极意义。双方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交流,不断开拓视野,启发思维,通力配合,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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