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北碚区的谢女士寄来了一封感谢信,信中讲述了她向蓬安县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后,法官和调解员用3天时间促成庭前调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故事。公正高效的背后,是“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
2011年8月,在被告陈某的邀约下,原告谢女士向陈某与他人共同承揽的一项目投资300万元。2017年底,该项目开始进行回款,2018年至2022年8月期间,陈某和所在公司实际收到三笔回款,但仅向谢女士进行了部分分配。截止2022年11月,陈某累计向谢女士支付投资回款108万元,下欠投资款39万元。
从下发回款至今已有六年时间,谢女士多次催促无果,未收到应得的回款。一筹莫展之际,谢女士决定向蓬安法院提交诉状,通过判决来维护自身的投资权益。
收到诉状后,承办法官郭峻利立即联系谢女士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并逐一审核了相关证据,考虑到异地诉讼,路途遥远,诉讼成本也会变高,结合案件的情况,郭峻利建议尽量达成庭前调解,这样既省时又省力。
在调解室里,法官郭峻利和调解员兰天雄一同给被告陈某做思想工作,在明确的事实依据前,经过苦口婆心的劝导,让陈某意识到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无论如何无法逃避,最终成功达成了庭前调解。
一天后,在重庆市北碚区的谢女士收到了来自蓬安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对于谢女士来说,这是一次难忘的诉讼经历,这个过程不仅忐忑,收获了更多惊喜,仅用三天时间就解除了后顾之忧,不久之后,她便寄来了这样一份“走心”的感谢信,送给“用心”的法院人。
一封感谢信,是赞许,也是鞭策。蓬安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司法理念,秉承“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要求,全力提升每个案件的精度、速度与温度,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让“为人民司法”成色更足底色更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