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上午,中共蓬安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院领导分别作交流发言,党组书记、院长陈明国作总结发言,各支部书记列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指示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纪委第七届四次全会,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全国、全省、全市宣传部长会议,省委党建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委党建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宏原文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编;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乐原文领学《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处分。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彬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不仅要在思想上筑牢防线,更要在行动上做出表率。因此,我在工作中会始终坚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做到公私分明、廉洁自律。同时,我也会积极倡导和践行清风正气,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严格按照党的纪律要求行事,做到有为有度、不越雷池一步,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引导身边的同事和群众共同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共同推动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
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宏
此次条例的修订,新增16条,修改了76条。修订后的条例在内容上更加全面、更加具体,明确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方面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今天虽然对条例进行了学习,但还不够,我作为一名党员,要更加深入地学习条例的全部条文,了解相关规定,做到入脑入心。要做到: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二是以身作则,起好学习的示范作用。三是身体力行,切实管好自己、家人和分管部门干警。
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乐
条例对违纪行为的界定是很清晰明确的,对于处分的种类和程序也作出了详尽规定,为我们日常生活和工作提供了遵循标准。包括我在内的每一位党员都要以此为镜,自警、自省,不断提高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的威力在于遵守。我们理论要学,实践中更要落实到位。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我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强自我修养,提高政治觉悟,严守纪律、知行合一,以实际行动践守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胡文军
一是知规矩。全面从严治党,靠的就是严明纪律。《条例》严格界定了共产党员的行动准则,这是铁规禁令,是带电的高压线,必须知道什么能为,什么不能为,要以《条例》为鉴正衣冠、严行为。二是存敬畏。敬畏是自律的开端,保持敬畏之心不断加强学习纪律教育,才能从内心深处认同并坚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三是守底线。要守住做人、做事、用权、交友的底线,要守住政治、法律、廉洁、道德底线,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底线,更不不可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魏茏沣
一是要深刻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二是深刻全面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是要把握主要任务,要把学习的过程得更加扎实有效,在学习的过程中更加注重学用结合,把学习的成果转化成对党的忠诚自觉,转化为以人为本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继续加强工作中的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时,工作中要抓好分管条线的工作,管好身边人身边事,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党组书记、院长陈明国做总结发言
一是以党纪为“纲”,巩固立身之“基”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标尺和戒尺。通过深化学习,深切感受纪律规矩是约束、也是保护,深刻认识到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的危害性。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切实把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二是以党纪为“镜”,夯实修身之“本”
作为党员干部,要用党纪这面镜子认真照一照自己,看看自己在行动上是否真正守住了纪律和规矩,查查自己在工作上是否真正坚守了信念和初心。同时结合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实际,对照《条例》规定进行自我检查,看自己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和不足。
三是以党纪为“尺”,筑牢安身之“魂”
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活动结合起来,把党纪学习教育做在日常、融入平常,切实将党纪教育与党性教育、廉洁教育贯通起来,在潜移默化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实效”变为“长效”。
四是以履职尽责、为司法审判工作“充电蓄能”
要以当前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抓实司法审判工作作风建设提升,要对照党纪检视心灵、洗涤灵魂,从而增强政治定力、道德定力,当党规党纪的维护者,做守规遵纪的模范者。同时,要将学习到的党纪党规知识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方法。